箱式变电所电磁环境影响
根据JGJ242-2011的指导性意见,箱变应距离住宅建筑外墙20米,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250kW以下时,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设置配变电所;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时,宜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。
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,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、正下方、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,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。
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外时,配变电所的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,应满足防火、防噪声、防电磁辐射的要求,配变电所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。
但溯源GB8702-2014,10kV箱变属于免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的范畴,并没有特殊要求。
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,下列产生电场、磁场、电磁场的设施(设备)可免予管理:
-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。
佰富彩--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0.1MHz~300 GHz电磁场的,其等效辐射功率小于以下所列数值的可豁免设施(设备)的等效辐射功率,频率范围/MHz:0.1~3,等效辐射功率/W:300。频率范围/MHz:3~300 000,等效辐射功率/W:100
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建设变电站的,宜先期建设变电站。
·在市区、城镇、人口集中居住区,新建独立建筑的地上变电站,必须与周围建筑物、构筑物保持适当的距离。新建独立建筑的地上变电站与环境敏感目标(间的)环境保护间距保持
佰富彩如下距离:220kV变电站20米,110kV 变电站15米,35kV变电站15米,10kV 变电站8米。
当然,就具体的箱变项目而言,除了考虑箱变本体的落位问题,还应通盘考虑其进、出线走向及高、低压线路与其它市政管线的距离要求。